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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古代房产“限购”那些事

发表于2014-08-20

从唐宋元几朝房产限购的发展看,这些朝代对房产的“限购政策”呈现出条件越来越严格、程序越来越繁琐的态势


房市“限购”,不独为当下热词,其实自古就有。但古代的“限购”政策和当下的“限购”相比,其出发点和目的,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西汉建国后不久,吕后当政时,朝廷颁布了一项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说,你想买房可以,但有一个条件:你要买的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


如此“限购”,其原因根本不是因为当时的房价高,而是方便皇帝加强对百姓的管理,为什么这样说?


一是朝廷不希望土地兼并,因为兼并会带来社会不稳,事实上,一人想买房而刚好其邻居又想卖房的概率肯定很低,也正因为如此,西汉初年的住房交易也非常少见。


二是有利于管理和收税。西汉登记人口和房产,用的是很原始的“手实”加“举发”手段。家里有多少人,住多大面积的房子,你自己报,这叫“手实”。万一你为了少交人头税和财产税,少报人口和房子怎么办?不怕,朝廷鼓励邻居检举揭发,揭发属实,抓你坐牢,没收你的家产,一半家产充公,一半家产用来赏给检举揭发你的邻居,以资奖励,这叫“举发”。邻居们想举发,必须知道你家的底细,于是限制你只能购买邻居的房子,这样一来,也便于邻居检举,更有利于朝廷加强管理。


到了唐朝,唐律规定:“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唐朝的购房政策和汉朝相比,就是买房不一定非要买邻居的房子,但是你买房子不仅业主愿意卖给你,而且还要征得业主的邻居同意。否则,不管你付给原业主多少钱,签订的合同多么完美,在法律上都是不被承认的。这个政策用八个字来总结,叫做“求田问舍,先问亲邻”。


宋朝规定:“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房亲着价不尽,亦任就得价高处交易。”(《宋刑统》卷13),由此观察,宋朝的限购政策比唐代还要严格,购房人买业主的房子,必须先征求亲戚和四邻的意见,他们都不买,你才有资格购买。


元朝和宋朝比较,政策差不多,但更加规范一些,元律规定:“前去立账,遍问亲邻,愿与不愿执买,得便与人成交。”也就是说,买卖房子的人仅仅口头上征求亲戚和邻居同意无效,还得“立账”,即立一个凭据,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不买并且同意你买时,你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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