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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内的别样交通

发表于2014-09-30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小区内私人小轿车的数量也不断提高,小区内居民出行与车辆移动、停放形成的路权矛盾也不断出现,居民小区内的交通事故也频增,有些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在法律处理上也多有不便。

天麓尚层,设有人行桥电梯,建小区立式交通,实现人车分流。打造小区内的别样交通,有效解决了区内路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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