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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发表于2013-12-18

全国人大代表刘璠通过调研发现,虽然《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但究竟该怎么续?是否需要交费?可以自动续多少?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他建议,对个人住宅70年后的权属问题,应该赶紧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以明确。

自从发现“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这个法律条文后,细心的朱先生在这段时间一直琢磨一个问题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
,我们的房地产权该如何保障呢?

朱先生很纠结这件事,他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自己一直很关注《物权法》,也并非是杞人忧天,只是想弄明白:70年“大限”来临时,自己这套房屋的命运到底会怎样?70年后难道还让自己的后代再缴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还要再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那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值得?朱先生的这些疑问并非个例,也代表着很多人的疑虑。  


发表于2013-12-18

是要研究下

发表于2013-12-18

沙发坐不到做板凳咯

发表于2013-12-18

是要好好关注下。。是啊  买了房子70年后又不是自己的了  那多郁闷啊 

发表于2013-12-18

确实感觉是长期租房哦~~~

发表于2013-12-18

这个我还真不了解


发表于2013-12-18

有知道的人吗  请专业认识来回答

发表于2013-12-18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

发表于2013-12-18

跪求答案

发表于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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