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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分钟弄清自己买的房子“70年”后会不会收回!

发表于2015-03-12
标签:国土资源部 所有权 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 产权证书 

2015年3月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会前接受媒体访问时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表示,住宅属于“所有权”范畴,因此“没有期限”。很多人就开始疑惑了,是不是以往说的“房屋70年产权”的说法要变?一分钟,让你马上清楚!














“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针对大家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姜大明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作出回应。他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报道称,“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姜大明表示,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发表于2015-03-12

意思是只是换个本 其他无影响喽

发表于2015-03-12

感觉没啥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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