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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家有套房子被政府拆迁,现在政府盖了安置房,因为现在要的房子比原来的面积大了,所以需要贷款买房,但是我现在在外地工作,经常跳槽,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而我妹妹在当地的事业单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现在的问题是:1,我想借我妹妹的名义贷款,但是房产证上要是我的名字,该怎么办?2,如,购房合同上写我和我妹妹名字,贷款由我来还,那房产证上产权该是谁的?2,我妹妹已婚,有人说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都必须要有我妹夫的名字,她才能办贷款,对吗?3,如果贷款还完,房产证上要怎样才能变更成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实际上是借妹妹贷款,她不参与还贷的)4,如果名字还没变更过来,万一妹妹和妹夫离婚了,他是否有权分到这套房子的部分?在线等,谢谢!
1、房产证上必须要加你妹妹的名字才符合贷款条件,如果是你一个人的名字上产证就没办法贷款啦2、购房合同上写你和你妹妹的名字,房产证也是你和你妹妹两个人的名字呀。按照你的情况,贷款主贷人是你妹妹,而你是次贷人,你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分配比例(99:1)你占99,你妹妹只占1,这样以后哪怕损失也不多。(我个人建议你为了保险起见,你可以和你妹妹签个协议关于此房屋的分配问题细节,签个字;或者去做个公证关于此房屋的归属问题也成的)3、如果贷款提前还贷啦,你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和你妹妹做一次买卖交易去名字就可以啦(按照比例算的话做一次变更交易只需要交一些不多的手续费和契税就可以啦)4、如果名字还没变更过来,万一你妹妹和你妹夫离婚了,只要你们之间有签好协议就不会来分你这套房子啦!希望我的理解能够帮助到你,剩下的就看你自己怎么去解决这困扰啦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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