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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耗尽青春为房子 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发表于2013-10-11

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全国人大代表刘璠通过调研发现,虽然《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但究竟该怎么续?是否需要交费?可以自动续多少?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他建议,对个人住宅70年后的权属问题,应该赶紧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以明确。

自从发现“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这个法律条文后,细心的朱先生在这段时间一直琢磨一个问题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
,我们的房地产权该如何保障呢?

朱 先生很纠结这件事,他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自己一直很关注《物权法》,也并非是杞人忧天,只是想弄明白:70年“大限”来临时,自己这套房屋的命运到底 会怎样?70年后难道还让自己的后代再缴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还要再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那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 值得?朱先生的这些疑问并非个例,也代表着很多人的疑虑。




    发表于2013-10-11

    物权法还是不完善啊

    发表于2013-10-11

    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的那一年开始算的呀

    发表于2013-10-11

    70年到期后的权益该怎么办啊?

    发表于2013-10-11

    70年的权益到期后如何续约尚不明确

    发表于2013-10-11

    这些人才不会注意这些

    发表于2013-10-11

    只要出名,才不管是不是臭名

    发表于2013-10-11

    到期后会不会真的就没了呀

    发表于2013-10-11

    到期后可以续约,但是应该是有续约费的

    发表于2013-10-11

    生活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国家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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